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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因斯坦(Albert Einstein)曾言:「瘋狂的定義就是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同樣的行為,但卻期待能有不同的結果。」

 

「是否是對的人」這個問題,為什麼難以解答,其實源自一個大多數人都存在的錯誤—你問錯了問題。

人都有習慣性,習慣被同一種類型的人吸引,然後愛上對方,再受到同樣的傷害,不停地重蹈覆轍,然後再問自己,為什麼總是愛上不對的人?

我們很容易用過去的眼光判斷未來,但事實上人是在不斷成長和變化的,所以必然會出現無法調和的矛盾。

尋找伴侶的時候不要說「對的人」,要說「對的關係」。「對的人」強調的是這個人的固有屬性,而描述這些屬性使用的就是過去的語言。這會讓「對」或「不對」看上去都是對方的責任,而忽略了自己促成「對」的責任與義務。

遇不到對的人,是因為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找什麼樣的人。

對於愛情,你總覺得誰都可以,又仿佛誰都不行。你今天喜歡乖巧溫柔的,明天又喜歡精明幹練的;或是你的掌控慾強,卻偏偏喜歡獨立自主且生活多采多姿的對象。你完全不知道,自己想要找一個什麼樣的人,來共度餘生。

這樣的觀念造成你一但認為對象不對就覺得浪費時間、浪費經驗,導致自己無法去檢視在關係裡扮演了什麼角色跟要承擔什麼責任,因為你會以為這些錯誤都源自於這個人「不對」。

那些目標清晰的人,總是可以很快地鎖定到對的人,而對自己真正所求完全迷惘的人,總是很難遇到適合的人,因為就算遇到了,你也並不知道。

遇不到對的人,是因為你總是很容易就覺得別人並不適合你。

不管一個人其它方面有多好,但凡表現出一絲不合你的標準,你就完全否定掉那個人,打從心底覺得他並不是那個適合你的人。但有沒有可能,你覺得他不適合你或不符合你心意的地方,都只是你心裡對他想像出來的自我意識投射而已?

那些總是不滿意自己身邊對象的人,其實真正不滿意的,是自己。他們將一部分壞的自我,投射到別人身上,藉由挑剔、怨恨那個不好的自己,來和這個世界建立一些連結和控制。這就是克萊恩學派最著名的觀點—投射性認同( projective identification )—把不好的、不能接受的自己,排除在外,並且投射在別人身上。

所謂人無完人,這個世界上,根本就不存在完全適合你的人,所有的愛情,都是兩個人相互包容以及尊重。

 

遇不到對的人,那就先把自己變成對的人吧!

 

大多數人以為愛能解決他們生活上的問題,但是事實上他們的問題不會因為一段好的感情關係而消失。因為當你墜入愛河時,戀愛就是你的一切。然而,隨著這段戀情的逐漸成熟,我們會發現自己本身原有的問題將慢慢的又浮現出來。
 
我們在面對感情時始終有問題,所以我們應該先解決我們現有的問題,再去談戀愛。我們應該記住,如果你已經不喜歡你現在的生活的話,一段感情絕對不會改變現況。
 
尋找伴侶就像是吸引力法則,你想要吸引什麼樣的人,你就要讓自己也成為那樣的人。
 

在人生的這場戲劇裡,唯一不變的主角就是自己。尤其是人際關係的任何結果,自己都必須要至少負起一半的責任,因為沒有你,在你身上發生的人際關係問題就不會發生。

如果你想要擁有一段長期穩定並且可以步入婚姻的關係,你就要有心理準備面對必須經歷的溝通磨合。就像有句話說:「家,是一個講愛,不是只講理的地方。」有時候溝通失敗自己也有責任,不要一味覺得都是對方的錯,自尊心人人都有,但若雙方都堅持捍衛自己的自尊,沒有人願意退讓的話,就很難在關係裡達成共識。要記得,在愛裡面是沒有輸贏的。

世界上沒有完全契合的兩個人,幾乎每對戀人都經歷過磨合的階段。有人說熬過這段碰撞期,感情就會逐步穩定。可惜的是,常常磨合期拖得太久,彼此身心俱疲,又找不到癥結點,只好面臨分手。

而當愛情結束時,我們又急著將那個人從生活、從心裡抹去,卻忘了好好看清楚,這一段錯誤的感情,到底是他錯、自己錯,時間錯?還是一開始就錯了,只是自己不死心,認為一切都會因為自己的努力而有所改變。

我們總是回憶舊戀情,卻從來不肯正視真正離開的原因,到底是因為那個真的是「不對的人」,還是是因為我們一直用著「錯的自己」在面對愛情。

相愛容易相處難。「磨合」就是先有「摩擦」,但最後還是願意繼續「合作」,你們要合作的是幸福;是因為彼此都很珍惜,都很想繼續擁有那份幸福,於是才有了攜手同行的決心。

這個世界上,沒有所謂「對的人」,重點應該是我們能不能穩固愛情裡的你、我和我們,一起找到最適合彼此的—「對的關係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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